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从严从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保障检察服务,落实院机关安全保障工作,特提示如下:
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来院人员须佩戴口罩,配合本院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相关信息登记,并自觉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扫场所码。主动保持一米以上健康距离,并保持好卫生。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异样者(红码、黄码或有中高风险行程记录)请自觉延迟来院,如确有必要来院请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备检。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严禁入院。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非必要不来访。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可以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反映诉求:
(一)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值班电话0735-2892000、0735-7602300,接待人员将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二)登录网络。可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三)邮寄。可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75号苏仙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423000;
(四)律师阅卷可通过网上阅卷平台进行。律师需要互联网阅卷时,可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通过“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微信小程序完成律师身份核验,提交相关材料,即可申请网上阅卷。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实施。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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