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拟调人员公示
根据《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党组研究等程序,经单位呈报,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拟将刘子琦选调到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1日—5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举报部门: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受理举报电话:0735—7602260、0735—7602263
姓名 |
性别 |
体检结果 |
考察结果 |
研究审定结果 |
刘子琦 |
男 |
合格 |
合格 |
同意调入 |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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