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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点亮校园】(一)法治思想走进校园,8名检察官被任命为学校法治副校长

发布:     发布时间:2022-05-27

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让法治种子在校园开花结果?“谁执法谁普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学校是未成年人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检察机关通过兼职法治副校长、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设少年法学院、开展法治宣教等多种方式,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质量,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远离不法侵害,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推动社会诉源治理。法润校园,用法治点亮少年时光!为此,“苏仙检察”微信公众号将陆续报道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亮点与经典,敬请关注!

  为落实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文件精神,4月26日,苏仙区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发文,宣布苏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贵军等8名检察官光荣受聘成为苏仙区8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贵军(左)兼任郴州市二十七完小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让法治种子在校园开花结果?李贵军指出,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重要举措。苏仙区检察院将推动法治进校园工作走深走实,以更优检察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既是一份光荣,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苏仙区检察院这8名兼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将能动履职,着力督促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违法犯罪信息、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等制度;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和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并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助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或者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教育惩戒、管理教育或者矫治教育;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周边社会秩序;选拔14名青年骨干组建“少年法学院”法治教育宣讲团,通过巡回开讲法治公开课、展演法治情景剧、播放法治微电影等方式,增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和参与性,有效提升未成年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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