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当前页面: 首页 > 苏检动态 > 图片新闻

“利剑护蕾”,我们在行动

发布:     发布时间:2022-03-25

  “所有入住人员都实名登记了吗?是否有未成年人单独入住?”

  “如果成年人带着未成年人一起入住,你们会怎么做?”

  ……

  近日,苏仙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在本辖区内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场所或容易发生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场所进行清查。

  此次清查行动,主要针对酒吧、宾馆是否按规定接待或查验未成年人进行专项检查。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酒吧未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提示,部分酒店对未成年入住行为没有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后未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向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查询等问题。检察人员当场对涉事的酒吧、宾馆提出了相关意见并向相关职能机关提出履职检察建议,并将对涉事酒吧、宾馆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进。

  自2021年12月份中央政法委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以来,苏仙区检察院主动、能动履职,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做到提前介入率100%,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同时为减少未成年人在酒吧、宾馆等场所受到侵害的机会,苏仙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持续联合公安机关在辖区内进行场所清查,从源头遏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苏仙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在某酒吧开展联合清查行动。)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要做到“五必须”,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 本市区县院

版权所有: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湘ICP备20012294号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75号        电话:0735-76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