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午,由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区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黄建华诈骗、贪污、受贿案在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承办检察官刘敏慧(右一)宣读起诉书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黄建华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侵吞、私分公共财物28.7635万元,个人实际所得14.4635万元;收受他人贿赂5.2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2年9月至2020年6月,骗取国家专项养老保险金10.3203万元。依法应当以诈骗、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黄建华
庭审中,苏仙区检察院出庭的公诉人刘敏慧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黄建华进行了最后陈诉,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苏仙区部分区直机关主要负责人60余人旁听庭审。案件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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