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一起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在苏仙区苏雅中学公开审理并实时网络直播,苏仙区检察院检察官邓中明出庭支持公诉。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郴州市苏雅中学教师、学生等170余人在现场观看,网络直播累计共吸引26万人次观看。
庭审直播现场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邓中明(图中)发表公诉意见。
“被告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让毒品流入社会,严重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中,两被告人均二十出头,正值人生大好年华,今天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庭审判,令人深感惋惜,教训十分深刻。‘浪子回头金不换’,希望两被告人以此为戒,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能远离毒品,多学习法律知识,通过自己劳动获取合法的报酬,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法庭上,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掷地有声,“毒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包括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沾染上毒品会严重危害人体的身心健康,扭曲人格,自毁前程;会给家庭成员造成巨大的精神摧残,殆害后代;会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国民素质和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希望在座各位能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自觉与毒品犯罪作斗争。”
当庭宣判
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面对指控,2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
检察官根据本案事实、证据等,提出量刑建议,被合议庭采纳,当庭宣判被告人谢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庭审教育意义
通过沉浸式体验涉毒案件庭审,同学们对毒品的危害及禁毒知识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对司法工作有了更直观深入的了解,为青少年筑起拒毒防护墙,有力增强了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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